来源:北京英皓开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时间:2025-03-29 05:30: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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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通知公告刊登须知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短不得少于三十日,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债权申报是指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依法定程序主张并证明其债权,以便参加破产程序的法律行为。
1、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短不得少于30日,长不得超过3个月。
2、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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