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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1)贵民一初第0060号
胡宪龙、余来安、王强:本院受理安徽和泰房地产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11年4月1日8时30分在本院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2011年1月13日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1)贵民一初第0018号
陶平洲:本院受理傅有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11年4月1日9时30分在本院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2011年1月13日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公告
方强: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安徽雅园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2010)贵执字第1042号拍卖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同时通知你,在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到本院技术室协商确定拍卖机构,逾期视为放弃选择拍卖机构的权利,本院将依法摇号确定拍卖机构。
2011年1月12日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公告
钱叶宗: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池州市贵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贵执字第0446-1号拍卖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同时通知你,在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到本院技术室协商确定拍卖机构,逾期视为放弃选择拍卖机构的权利,本院将依法摇号确定拍卖机构。
2011年1月17日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1)贵民一初第0055号
周荣仙:本院受理赵纯贵诉你民间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11年4月12日14时30分在本院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2011年1月27日